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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块调查

        为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,根据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清地块范围内土壤、地下水的污染状况,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管理建议,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后才能作为新建项目用地使用。

        我公司依托多年环保领域工作经验、凭借高校与研究机构技术力量,建设了一支专业、高效、精干的地块调查技术团队。承担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
        我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:

       (1)针对性原则

        调查采样工作应具有针对性,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充分识别潜在特征污染物和潜在污染区域,有针对性开展调查工作,针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,对潜在污染物特性,进行污染状况调查,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。

        (2)规范性原则

        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(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)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导则或指南要求,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,保证现场调查过程的科学性。

        (3)客观性原则

        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技术导则要求,充分结合地块历史生产和现状情况,进行现场调查。

        (4)可操作性原则

        综合考虑周边环境、历史用地情况与现状,结合当前科技发展与专业技术水平,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工作方案,确保调查过程可操作性强,调查结果合理、可信。

        目前我公司共完成平度市南部新区一标段(六个地块)、平度市南部新区二标段(八个地块)、我家阳光上城项目D地块、莱西悦隽公园里项目地块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承接的地块均通过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并安全开发利用,获得甲方的信任和赞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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